网站首页 >> 财务信息 >> 正文

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

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讲教育“筑网行动”的通知
日期: 2019年06月14日 10:35:08   来源: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定于2019年在全省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筑网行动”,并将5月宣传月主题定为“携手筑网,同防共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现工作网络同频共振

当前,非法集资案件“上网跨域”特点明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同志专门就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公众金融素养作出指示;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严查严防严控严打”,并加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和精准化。

各镇街区及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利用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这一品牌活动,围绕“携手筑网˙同防共治”的主题,突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工作主线,在全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筑网行动”,筑牢织密宣传教育网络,形成全域覆盖、重点突出、精准发力网络体系,力争取得线上线下遍地开花结果的工作实效。各镇街区及成员单位要扎实部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充分利用基层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行业宣传员等队伍,将宣传工作触角延伸至镇街区、基层网格、机构网点,上下合力、同频共振,迅速掀起密集化、轰炸式宣传浪潮,切实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点的“七进”宣传落实到位,全面营造“非法集资人人远离,防非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努力实现让每一个应受到教育的人受到教育,每一个受到教育的人能做到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非法集资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精准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一要注重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性教育。研究总结当前非法集资新特征、新手法、新“套路”,搜集整理典型案例,发动非法集资参与人“现身说法”、拍摄警示教育片,利用志愿者、网格员、金融机构员工、基层工作人员等群体进行面对面案例宣讲,用鲜活的“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政府不买单”等理念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二要注重对三类人群进行精准性宣传。针对老年人、农民、退休人员等群体易受高利诱惑的心理特征,采用集资参与人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案例式、警示性宣传,最大限度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针对中年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群体易被所谓“国家政策支持”等宣传迷惑的特点,重点揭露非法集资新型犯罪手法,开展提醒式、启发性宣传,提高其非法集资识别能力;针对年轻人、大学生博取高利、虚荣消费的侥幸心理,采用介绍讲解金融知识、金融产品等方式,进行科普式、专业性教育,提高其金融素养。

三要注重运用新媒体进行定向式宣传。要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今日头条、抖音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通过大数据手段,标注中老年人、投资理财意愿较强等标签人群,投放符合该类型人群的定向宣传信息、公益宣传片,实现对受众群体的精准化信息推送。

四要注重打击处置工作震慑式宣传。既要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也要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工作,“广而告之”非法集资举报途径,呼吁媒体、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队伍,形成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有力震慑、合力围剿,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部门出击,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宣传网络全域覆盖

(一)抓好“两个针对”,做实做细重点部署。

一是针对重点领域,分类宣传。将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作为重点领域,通过普及行业法律政策、举办金融知识讲座、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对比各行业合法合规行为,揭露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针对重点区域,因地制宜。结合正在开展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对辖内各区域进行风险等级标注,重点侧重商务写字楼、高新技术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或薄弱环节,结合区域非法集资高发类型,开展有侧重性的社会面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

(二)巩固“三个阵地”,形成全网宣传格局。

一是巩固基层宣传阵地。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各企业集团的作用,利用好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工作力量,广泛借力银行、保险、证券机构等基层网点优势,布局多层级线下宣传阵地,形成“走街串巷”“登门入户”遍地都有防范非法集资的工作效果。

二是巩固媒体宣传阵地。要固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阵地,广泛利用金融网点、商场、车站、户外屏幕及公共交通工具等载体,积极拓展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移动宣传网络,有效占领各类媒体和载体宣传空间,挤压非法集资资讯信息传播渠道。

三是巩固行业宣传阵地。要与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监管部门投资理财知识普及,司法行政部门普法宣传等各类活动密切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努力形成同向聚力、精准聚焦、齐声合唱的宣传格局。

四、健全工作机制,唱响宣传教育品牌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区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通知要求,抓紧制定2019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和宣传月活动方案。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宣传月主题,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宣传教育措施,自51日开始,迅速掀起宣传教育高潮,唱响“筑网行动”宣传品牌。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合理频次,有序布局全年工作,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即将出台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普法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稳步推进的年度宣传教育工作。

(二)总结工作经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月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及时报送经验做法。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选编,报送上级部门,积极宣传推广。

 

 

                                                                   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424

 

现场业务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每周二下午及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为内部业务培训及核账时间)

               

综合管理科:0531-59556885/59556890/59556895

                   (项目库管理平台、预算管理、绩效申报、财务管理系统业务咨询)


会计核算科:0531-59556882 ‖ 0538-6229987(日常核算业务

                    0531-59556880 ‖ 0538-6229985(工会、党费核算业务

                    0531-59556889 ‖ 0538-6229985(税收、工资业务)

     

结算科 :     0531-59556892/59556891 ‖  0538-6229986 (资金支付、到款业务咨询)


收费科 :     0538-6229985  (学生交费业务咨询)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计划财务部